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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公布监测合格、递补和认定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要求,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3〕8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和监测等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5〕16号)的规定,在各省(区、市)推荐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审核,同意顺义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等72家第一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监测合格,递补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福寿田园”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河北省安国中药材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等59个产业集聚区为第三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名单附后)。 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的有效途径,在示范引领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排头兵作用。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要进一步推进龙头企业集群集聚,集中优势资源召开公共服务,支持龙头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营主体集聚开展,给予三产融合组织载体;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有助于三产融合实现提质增效;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带动农户共享三产融合开展的成果。 各地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指导和监督,支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探索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有助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展的有效途径和运行机制,更多的将农业产业开展增值收益留在当地、留给农民。
附件: 1.监测合格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名单 2.递补及认定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名单
农业部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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